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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聊城市全民创业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3 16:59:33
核心提示:  关于开展聊城市全民创业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最近,我们对进行了深入报道,本信息由网友提供。  于开展聊城市全民创业创新
 
 
  关于开展聊城市全民创业创新评选活动的通知!最近,我们对进行了深入报道,本信息由网友提供。
 
  于开展聊城市全民创业创新2016年度
 
  十佳村党支部书记、十佳创业之星、
 
  十佳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共青团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妇女联合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民营经济发展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经发局: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正日益深入人心。随着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各界纷纷响应,各种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有效激发了社会活力,释放了巨大创造力,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活力增长财力,人气带来财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市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市之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总体发展目标,树立、表彰、宣传创业创新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新、服务创业、促进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励引导更多人走上创业创新之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跨越赶超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聊城报业传媒集团、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全民创业创新“十佳村党支部书记”、“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创新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共青团聊城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聊城报业传媒集团、聊城市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2、成立聊城市全民创业创新“十佳村党支部书记”、“十佳创业之星”、“十佳创新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3、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
 
  各县(市、区)也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并将组织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二、报名办法
 
  (一)评选标准
 
  1、十佳村党支部书记
 
  (1)截止2016年底,通过产业规模扩张、创办新企业,带动本村(社区)及周边群众创办为其配套生产零部件或产成品的小企业、个体加工户或农业合作社,形成一定产业规模,达到专业村的标准(同一产业10户以上,年销售总收入50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户数、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工商税收、固定资产投入均比上年增长30%以上;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比例在1%以下。
 
  (2)所在村(社区)20岁至50岁妇女参与民营经济的比例达到30%以上,庭院经济发展良好;
 
  (3)所在村(社区)青年外出务工和在本地从事工商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
 
  (4)精准扶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在所属乡(镇、街道)位处先进行列;
 
  (5)抓班子、带队伍成效明显,村(社区)党支部建设达到“五个好”标准,党的建设成效显著,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得好。
 
  2、十佳创业之星
 
  (1)2016年投资创办企业,当年投产达效的;
 
  (2)2016年由个体工商户转升微型企业或由微型企业升小型企业、小型企业升中型企业的;
 
  (3)创业项目女性职工30%以上、青年职工40%以上;
 
  (4)创业者爱国奉献,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形象,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5)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事件。
 
  3、十佳创新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创新成效显著,所创办企业在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企业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奖项等。
 
  (2)所创办企业的研发投入与销售收入占比在同行业领先,近几年来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超常规发展,在同行业中的地位显著上升。
 
  (3)所创办企业效益好贡献大,在本地区、本行业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4)创业者爱国奉献,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形象,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5)所在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30日
 
  2、报名方式: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采取个人自荐、他人推荐、村(社区)推荐的办法,由村(社区)党支部根据本村(社区)推荐筛选的结果,按照每村不超过1名党支部书记、1名创业之星、1名创新之星的名额要求,向所在乡(镇、街道)推荐。各乡(镇、街道)根据所辖村(社区)党支部的推荐情况进行初选,每乡(镇、街道)按照2名村支部书记、2名创业之星、2名创新之星的名额要求向县(市、区)组委会推荐。各县(市、区)经过组织评选,分别确定5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5名创业之星、5名创新之星,以县(市、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团委、妇联、工商行政管理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六单位文件的形式,连同电子版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一名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的奖项。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呈报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1)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可在聊城市窗口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lch.smesd.gov.cn/);
 
  (2)候选人创业创新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材料应包含本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创业创新事迹);
 
  (3)近期一寸标准照2张及电子版;
 
  (4)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
 
  各推荐单位应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原始证明严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4、2012、2013、2014、2015年度已受表彰的三“十佳”,2016年度不再推荐报名。
 
  5、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程序
 
  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六个阶段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报名推选阶段(5月10日—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从村级开始,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广泛推荐和报名。
 
  (二)初评公示阶段(5月31日—6月9日)。市组委会对各县(市、区)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筛选,在每类“十佳”候选人中确定20名(共计60名)进入公示,其中女性候选人原则上不低于30%;由《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聊城广播电台、聊城组工网、聊城妇女网、聊城红盾信息网、聊城市窗口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宣传。
 
  (三)评选阶段(6月9日—6月24日)。在《聊城日报》印制选票,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对60名三“十佳”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按得票情况综合进行排序,各取前10名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阶段(6月25日—6月26日)。市组委会组织人员对评选出的30名“十佳”人员进行考察,一经发现参评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良信用记录或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同一类别中依次递补。
 
  (五)表彰阶段。在年内适当会议上对评选出的三“十佳”进行表彰。
 
  (六)典型推介及宣传阶段(7月—12月底)。在聊城主流媒体(聊城日报、聊城电视台)和新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纸、微信、微博等)对评选出的三“十佳”的先进事迹继续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持续营造浓厚的全民创业创新氛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创业创新政策,加大创业创新扶持力度,打造优越的创业创新境,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全民创业创新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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