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获悉一位自称“陈福龙”的人,故意损毁国家文物级临清舍利塔。
从临清塔第四层开始每层都在塔壁涂写黑色字体“西白堌陈福龙到此一游2018年1月20日”,不知是否为临清尚店西白堌村的村民所为。
舍利宝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已被评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它与通州的燃灯塔、杭州的六合塔、镇江的文峰塔并称“运河四大名塔”,为运河岸边一标志性建筑。
外地人来临清游玩,临清塔是必去的景点之一,如此糟蹋文物实在有损临清形象,给咱临清人丢脸,而且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早在2006年,中央文明办联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其中,行为公约明确提出,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告,但未规定如果违反此规定,会接受何种处罚。故意损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望临清相关部门能迅速查出此人,依法严肃处理(不排除“陈福龙”不一定是涂鸦本人)。建议临清塔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今后游客买票也能实行实名制,实名制本身就有预防犯罪作用。
临清信息港数据获悉提醒咱临清市民外出游玩一定要讲文明,有素质。也请涂鸦的“陈福龙”看到此文赶紧认错道歉,回头是岸。你丢的不仅是你的脸,你家乡的脸,还有咱临清的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