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讯近日,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8家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包括临清2家医疗机构。
临清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4800元处罚。
临清市中医医院:超范围开展中医妇科专业,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600元处罚。
临清正骨医院:未按规定对排放的医疗污水进行检测,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0元处罚。
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依法对进行其罚款4000元处罚。
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超范围开展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600元处罚。
朱老庄镇供水站: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冠县人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0元处罚。
聊城市东昌府区第二人民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技术,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7784.9元处罚。
冠县中医医院: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4000元处罚。
临清信息港方面获悉山东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