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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8点半左右,临清市公安局先锋路派出所民警巡逻到某酒店附近,发现有人在燃放烟花爆竹。经调查了解,当晚王某为6岁的女儿庆祝生日,为了增加喜气氛围,燃放了一小箱烟花、升空雷19响。民警依法对王某进行了传唤,其如实交代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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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防、劝阻,教育为主的原则,鉴于王某主动配合调查取证,民警本着人性化执法理念,对王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民警要求酒店工作人员,今后发现顾客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及时劝阻。
划重点!
聊城市全域、全时段
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一律禁止
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
共同维护美好环境
若发现相关情况
请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1月7日
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
关于聊城市全域全时段
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1月7日,聊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聊城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文明过节、保障安全的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要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辖区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村、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单位,动员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并宣传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各级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部门要制定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推进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要强化督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级公安、应急管理、行政审批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组,调度推进落实我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对于责任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引发不利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