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进行了报道近日,临清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清市税务局、临清市房地产管理处联合发布通告,内容如下:
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对个人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仅限于住宅,不含门营房),并在2015年10月12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市财政按所缴纳契税额的50%给予住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受益单位承担并组织审核发放。
临清信息港详细讯息政策有效期临近截止,请准备缴纳契税、申请住房补贴的市民群众尽快办理。有效期截止后,该政策将不再执行,住房补贴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由各办事处负责通知辖区内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