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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开启2019年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

发布时间:2019-08-13 14:34:27
核心提示:  临清信息港综合报道8月12日,记者在临清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临清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
  临清信息港综合报道8月12日,记者在临清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临清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人员,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 4000元。其中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符合救助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考录取新生需于2019年8月18日前,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居民户口簿(户主页、索引页、高考录取新生本人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和反面);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③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④高考录取新生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新生,需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于2019年8月20日前上报市民政局。
  
  临清信息港信息显示审核通过后,救助金将于9月1日前由临清市民政局负责按照救助标准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每一个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同时,享受教育救助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寄回户籍 所在地民政部门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民政部门将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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