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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9-05-04 14:51:48
核心提示:  临临清信息港编辑中心获悉清市烟店镇核定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65名。烟店镇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临临清信息港编辑中心获悉清市烟店镇核定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65名。烟店镇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或副局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按副科级配备。
  
  凡盖有“烟店镇人民政府扩权强镇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审批文件,市县相关部门要“见章盖章”“见文行文”予以备案或转报。由市级相关部门办理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再要求临清市相关部门加盖印章。
  
  加强烟店镇领导班子建设,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烟店镇党政领导岗位。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临清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
  
  近日,聊城市政府印发通知,发布《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通知要求: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33号)精神和责任分工,及时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配合做好临清市烟店镇及莘县古云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临清市人民政府、莘县人民政府要协调处理好经济发达镇政府与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部门的关系,对经济发达镇政府按照放权目录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市直各有关部门和临清市人民政府、莘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市委编办。
  
  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城镇化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经验深入推进乡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和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为保障,着力破解制约经济发达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下放管理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组织架构,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提升经济发达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对周边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把经济发达镇建成现代新型城镇,为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强化改革举措,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烟店镇职能体系
  
  1.扩大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原则,将烟店镇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烟店镇政府。重点扩大在产业发展、城镇规划建设、城镇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会治安、民生保障等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经研究,依法向烟店镇政府下放行政权力128项,其中行政许可35,行政处罚9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
  
  进一步对县级管理权限进行梳理,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管理权限需要赋予烟店镇并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列入放权目录和权责清单,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对法律法规规定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权限,采取流程再造、限时办结等方式,为烟店镇发展提供便利。同时,根据基层运行情况,已赋予的权限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市与临清两级有关部门要在人才、装备、技术等方面,对烟店镇履行相关权限给予支持和保障;临清有关放权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培训,必要的情况下,要坚持全程指导,明确政策标准和工作流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
  
  2.厘清县镇关系。明晰烟店镇履职重点,进一步松绑减负。临清市政府、烟店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履行职责。全面清理签订的各类“责任状”,擅自转移给烟店镇的工作任务责任一律取消;今后,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外,严禁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形式,将临清市级部门工作任务责任转嫁给烟店镇;如有阶段性、临时性的工作任务需要镇级承办的,须由临清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权限、分工、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规范对烟店镇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烟店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对烟店镇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临清市政府与烟店镇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烟店镇;对下放到镇的事权,给予相应财力支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弥补烟店镇财力缺口。对临清市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临清市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烟店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
  
  3.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公布的经济发达镇放权目录及时更新烟店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促进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做到权责明确。按照“权责对等、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审批、监管、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具体责任,细化追责情形,实现“审批、监管、执法、服务”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评价、可追责,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4.实行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烟店镇要整合基层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等职能,完善便民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方式,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派驻烟店镇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都要进驻便民服务机构集中办理,公开办事依据和标准,再造业务流程,精简办事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的监督。围绕落实“一次办好”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帮办代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依托“互联网+”资源,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网上办理,建立镇村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构建行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依法行政和重心下移的要求,整合烟店镇现有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管理并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努力实现只要“看得见”,就能“管得着”。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保配备一定数量、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和相应的执法设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建立健全临清市与烟店镇两级间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业务指导、资源共享和工作沟通,强化监督问责。
  
  (二)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能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综合设置烟店镇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
  
  1.设置党政工作机构8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发展局(加挂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应急管理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设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牌子)、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财政经济服务中心(加挂审计统计服务中心牌子)、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轴承产业服务中心。人大、政协、群团等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规范机构设置,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上下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不得干预其他机构编制事项。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进一步强化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为烟店镇核定行政编制50 名,事业编制65名。烟店镇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执行,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或副局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可按副科级配备。
  
  加强烟店镇领导班子建设,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烟店镇党政领导岗位。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党政正职,可在职数规定范围内提拔为临清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并继续兼任现有职务。
  
  3.理顺条块关系。市与临清两级政府部门派驻在烟店镇的机构,原则上应下放实行属地管理;如必须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工作考核要以镇为主,干部任免应当事前听取镇党委和政府意见,由镇党委出具书面意见供任免部门参考。
  
  政务服务局代表烟店镇政府行使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职能,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临清市政府部门各派驻机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实现“进一个门、到一个窗、盖一个章”。市与临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改革精神,凡盖有“烟店镇人民政府扩权强镇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审批文件,市县相关部门要“见章盖章”“见文行文”予以备案或转报。由市级相关部门办理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再要求临清市相关部门加盖印章。
  
  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机构和镇级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临清市政府部门各派驻机构接受烟店镇的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镇管理为主。
  
  (三)多措并举,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创新人员编制管理,统筹使用现有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改变“有人忙、有人闲,苦乐不均”的现状。对城镇规划、法律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可探索实行职员制、聘任制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引进亟需人才。
  
  2.编制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适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实行购买,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降低对编制的依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烟店镇公共设施投资和运营,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文化、老龄等社会事业投入。
  
  3.有序推进干部交流。拓宽选拔用人渠道,完善干部人才交流与引进机制,加大从烟店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镇领导干部。有计划地选派临清市级以上机关年轻干部到烟店镇任职、挂职,在烟店镇工作时间长、业绩突出的干部可优先安排到临清市级机关工作。积极选派烟店镇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严格规范人员借调,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烟店镇工作人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需经烟店镇党委同意后,报临清市委组织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借调时间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烟店镇工作不满2年的工作人员,临清市直部门一律不得借调;与烟店镇
  
  签订服务协议的公务员,协议期内一律不得借调。
  
  4.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政策要求,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落实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完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烟店镇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以提高到20%;落实干部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办法,确保基层需要的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年度休假计划以及调休工作,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良好环境。
  
  (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县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政主体税收超收激励体制。以 2015 年财政收入为基数,超收的县级留成部分由临清市财政全额返还烟店镇。
  
  在烟店镇辖区内产生的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社会抚养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分配向烟店镇倾斜。在烟店镇辖区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优先给予烟店镇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市与临清两级要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对烟店镇给予支持,实现外部“注血”与内部“造血”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烟店镇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条件成熟时,可以逐步探索设立镇级国库,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烟店镇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融资机构在烟店镇设立分支机构或网点,改善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融资服务。积极引导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烟店镇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业功能区建设。
  
  (五)加大配套改革,形成推动改革试点的强大合力
  
  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示范城镇、特色小城镇等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因地制宜整合土地、建设、金融等领域扶持政策,形成改革合力。
  
  1.强化用地支持。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框架内,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加大对烟店镇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全力支持烟店镇。优先支持烟店镇异地有偿使用占补平衡指标。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相挂钩的政策。加强城镇化宏观管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完善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提升城镇规划标准,探索“多规合一”,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动烟店镇与周边城镇、乡村协同发展。
  
  2.强化项目扶持。在原有扶持政策基础上,市与临清两级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对各类政府投资性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凡烟店镇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市与临清相关部门优先将其列入项目实施范围。积极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政策、项目、资金,向烟店镇倾斜。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全面放开烟店镇落户限制,凡在烟店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教育、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原为农村居民的,可继续保留其承包地的经营权,允许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流转。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经济发达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烟店镇党委领导作用和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党建工作机构的作用,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场所、经费等基本保障。进一步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面推行主题党日制度,推动过硬党支部建设。建立农村基层党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小微权力”清单,落实镇干部分片包村、入户走访、在村服务制度,推动镇党委把工作重心放在抓基层党建上,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党建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综合网格化管理治理体系,依托党的组织体系,整合综治、司法、公安、应急、信访、民宗等各种资源力量,健全完善综治中心软硬件建设,构建烟店镇综治中心,组建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职业化网格员管理队伍,实现“多网合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促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智慧城镇、平安城镇建设,提高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临清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将责任分工落实到位,按期制定完成配套政策,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烟店镇要成立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专班,推进落实行政体制改革措施,联系临清市直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改革,定期向临清市烟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改革情况。
  
  (三)严明纪律规矩。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确保改革平稳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条条干预、推诿扯皮、拖沓散漫等影响改革推进的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要把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组织落实情况纳入镇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内容,充分调动积极性,增强推进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确保顺利圆满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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