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底以来,临清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幼儿园违法圈占人行道”专项整治,历时15天,共计清除固定围栏15个,移动伸缩护栏23个,地毡150块,恢复了人行道功能,全面杜绝幼儿园圈地占道的违法现象。
据调查,我市有44家幼儿园(大部分为私立幼儿园)利用固定围栏、移动伸缩围栏擅自圈占门前人行道并铺设地毡,用于摆放滑梯等娱乐设施,或者作为学生做操、跑步等室外活动场地。
位于龙山路南段的教德堂国学幼儿园,门前人行道处铺设长6米、宽10米的地毡,擅自损坏花砖安装固定围栏。
位于大众路老车站北的新起点幼儿园,门前人行道处设置长6米、宽1.5米的移动伸缩护栏,妨碍路人顺畅通行。
位于新兴路与三和路附近的小太阳国际幼儿园,门前人行道处铺设地毡十余块(约185平方米),大面积侵占公共道路,影响人行道功能。
幼儿园肆意圈占人行道,造成诸多不良社会影响和重大安全隐患
第一,幼儿园大面积侵占公共道路,影响人行道功能,严重阻碍交通顺畅,尤其是在上下学高峰期,使得过往行人不得不在非机动车道上绕行通过。
第二,沿街设置的简易护栏及地毡,对人行道处的地砖、绿化带等城市设施造成破坏,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第三、由于室外活动场地紧邻快车道,一旦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失控车辆冲向人行道,活动区域内的幼儿因缺乏必要防护措施,必将出现大面积伤亡。
第四、全国每年发生数起犯罪分子报复社会的恶性案件,重庆、广西、上海等地更是出现了恐怖分子冲入幼儿园持刀砍杀幼儿的惨案,严重侵害幼儿的人身安全,对社会治安秩序产生恶劣影响。裸露于人行道、仅靠简易栅栏圈围的活动场地,根本无法为幼儿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这为恐怖分子对幼儿实施暴力犯罪提供可乘之机。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有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有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符合城镇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自“幼儿园违法圈占人行道”专项整治以来,执法人员向44家违规幼儿园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3月14日,全市44家幼儿园均已自行拆除人行道处的围栏及地毡,经现场检查均已整改到位。
临清信息港的报道资讯2019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开展城市管理违法行为专项治理,为市民打造宜居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