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部门获悉一、2019年春节将近,为烘托祥和的节日氛围,改变往年春节期间店铺、摊贩肆意占道经营、阻塞交通的乱象,贯彻疏堵结合管理理念,让摊贩有处经营、规范经营,满足市民购置年货的需求,让市民过一个温馨佳节,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特在新都汇广场、登瀛广场及火车站广场三处设置“临清市春节便民年货市场”。 二、春节便民年货市场具体安排
1、开设日期:2019年1月24日(腊月十九日)至2月21日(正月十七)
2、开设时间:早7:00至晚9:00
3、设置区域及经营范围:
(1)新都汇广场(临清市第一中学北门东50米,红星路路北,新都汇售楼处旁)
经营范围:春联、小吃、玩具、水果、干果等
(2)登瀛广场(鳌头矶对过)
经营范围:小吃、水果、干果、玩具等
(3)火车站广场(火车站广场四周及广场南侧路南人行道)
经营范围:(春节前)春联、(春节后)综合设置
(4)详情咨询电话:13963014838
15066495577
13563538662
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将对春节便民年货市场严加监管,各摊位经营者须遵守《临清市春节便民年货市场管理规定》,严格服从管理, 规范经营行为。尤其注意维护摊位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得毁坏公共设施,禁止销售烟花爆竹,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届时,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增加路面执法力量投入,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管控,杜绝各类采取“流动式”“游击式”等经营模式的商贩占道经营、随处售卖行为,坚决取缔各类出店经营、占道乱堆乱放行为,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法律规定者严管重罚,严格规范春节期间的市容环境秩序。
临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临清市春节便民年货市场管理规定
1.各摊位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规定的位置内规范经营。
2.各自维护好摊位的周边环境卫生,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3.经营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出格不越线,不影响行人机动车通行,留好消防通道,确保消防安全。
4.临时年货市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存在安全隐患、带有不健康及赌博欺骗色彩的商品进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5.不得擅自设置摊位,不得使用任何高音设备进行宣传,不得毁坏公共设施,不得践踏损坏公共绿地,不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扣押物品,取缔其摊位使用权,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