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讯息为加大对欠缴水费、违约用水等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充分运行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日针对恶意或屡次水费欠缴的用水户,临清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20起,经调查取证、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追缴欠费金额达54000余元。
典型案例
房屋出租的用户今后需密切关注出租房的水费缴纳情况,以免引起水费纠纷。
用户李某于2011年8月15日将其房屋租赁给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约定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张某承担。自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该户无故拖欠临清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费达4000余元,我公司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催缴无果,于2018年11月份依法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所欠水费。经过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李某与临清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系供用水合同法律关系,与张某系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相对方均应向其负有约定或法定义务的相对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依法支付临清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水费4000余元。李某可在履行其缴纳水费的义务之后,再行要求承租方张某予以偿还。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全国各地都在推行“用水信用消费”,即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用水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恶意拖欠水费也会和拖欠银行贷款一样,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该失信记录将作为失信惩戒的参考依据,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户信用评级、办理贷款、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商务合作、评先评优、求职等方面活动。2018年11月份,聊城水务集团与中国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签订了征信系统合作协议,正式将用水客户的交费信用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针对企事业单位、个人等用水客户恶意拖欠水费;无正当理由欠费,经短信通知、实施暂停水等有效催费措施后仍拒不交费的个人用户、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均将列入缴费失信“黑名单”。
自来水是一种特殊商品,用水也需要足额缴纳水费,这是广大居民的共识,绝大部分用水户都能做到按时缴纳水费。然而,也有个别物业公司和居民,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长期拖欠自来水水费。在此,我们提醒广大用水居民,按时缴费是每个用水户应尽的义务。对于长期欠费、拒不缴纳的用户,我公司将陆续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临清信息港报道的消息临清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始终秉承“情系百姓,服务社会”的服务理念,诚心实意为广大自来水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为方便广大居民缴纳水费,我公司现已开通多种方式,除了客服中心现场缴费、农商行各网点缴费,还开通了微信、支付宝、预存卡、银行转账等多种便捷缴纳方式,让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查缴水费。为避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请广大用水户及时缴费! 如有咨询及求助,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2316016、241611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