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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某地段的业主购商铺遇到各种问题

发布时间:2018-12-15 12:02:40
核心提示:  临清信息港的报道近日,有市民拨打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新闻热线电话0635-8451234反映称,业主在临清豪翰商贸城所购房子的水电暖
  临清信息港的报道近日,有市民拨打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新闻热线电话0635-8451234反映称,业主在临清豪翰商贸城所购房子的水电暖与购房合同上的相关描述不符,电费和水费由物业收取,价格不透明,暖气也不热。
  
  业主反映收费不透明供暖设施不全
  
  12月10日,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记者就相关问题对豪翰商贸城进行了走访。在豪翰商贸城,有业主告诉记者,商贸城的电费是每度1块钱,水费是每吨5元钱。业主们认为,与临清当地其他地方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的约每度0.67元的电费和当地其他地方约每吨4.4元的水费相比,豪翰商贸城的电费和水费价格过高。有业主表示,向物业交纳电费后,物业所开具的收费单据上,只写有交了多少钱,却并没有标明用了多少电。因此,业主们认为价格不透明。
  
  还有业主告诉记者,豪翰商贸城目前还没有连接热企的供暖管道,暖气是从商贸城对面路东一个小区“借”过来的,业主不仅交纳了每平方米25元的“开口费”,还交纳了每平方米10元的暖气费,但到了供暖季屋内的暖气并不热,室内温度连10度都达不到。记者在商贸城室一商铺一楼发现,温度计显示10日上午室内温度只有6度左右。
  
  有业主向记者展示了一份业主与临清豪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份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该销售合同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上写有“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交付时供热系统负荷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等条款。
  
  业主认为,目前豪翰商贸城的水电暖等实际情况与合同所述并不相符。业主要求,水电暖“归公”,电费由业主直接向供电部门交纳,水费直接向供水部门交纳,商贸城连接热企供暖管道。
  
  用电消费清单物业说供电公司不提供
  
  记者跟随业主代表来到豪翰商贸城物业,就业主们关心的部分问题,采访了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针对供电及电费问题,程先生表示,他们与开发商是一个集团,此前开发商与供电部门签过委托协议,根据协议,物业可以代收电费。物业在供电公司是预存电费,包括店主交给他们物业的也是预存电费。当物业预存的电费低于一万元时,供电公司就会打电话通知物业去交费。程先生说,他们物业这边是以收进来的钱和开出去的钱去核算电价,但最终的电价价格表他们物业并没有,供电公司不提供给他。程先生说,从今年2月份开始,供电公司就打不出他的电价单来。
  
  (10日豪翰商贸城业主展示的一楼商铺内温度表)
  
  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以10月份交纳的商贸城电费为例介绍,供电公司只告诉他需要交多少钱,而没说用了多少度电,物业方只知道每个月交多少钱和收多少钱。当记者问到为何目前电力设施没有移交给供电部门 ,由供电部门直接收取电费时,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表示,他曾给国家电网沟通过这件事,但国家电网不接收,原因他不了解。至于每度1元的电费问题,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说,他们商贸城电的卖价是每度1元 钱,都公示过。针对每度1元的电价是如何计算的,程先生解释道,商贸城是转供电,用户用电加上电损再加上变压器的变损合计来的钱只要不超过他们物业预收钱就可以了。实际电费里包括电损和变损,国家执行的标准为不能超过每度电预存电费1.0017元,他们的现在的电价是在核定范围之内。
  
  记者查询发现,临清市物价局曾于2018年10月24日发布《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明白纸》。其中提到,转供电单位向各非直抄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转供电单位不得向用户重复收取电费。转供电单位采用“先购电、后用电”电费收取方式的(以下简称 “预购电”),“预购电”电价标准不得高于每千瓦时1.0014元(现行工 商业及其它用电的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差额部分根据双方约定并按转供电单位总表实际缴费情况多退少补。转供电单位要建立电费分摊公示制度,向用户公示“预购电”电价标准、变损线 损分摊额等内容,公示周期原则上应与总表电费缴费周期一致。非直抄用户各分表电量抄表时间、电费收缴周期应与总表保持一致。转供电单位应定期向全体用户公开公示向电网缴纳电费凭证复印件,以及同期非直抄用 户电费收费清单,公示周期原则上应与总表电费缴费周期一致。转供电总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同时非直抄用户具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条件的,转供电单位可根据我省规定的峰谷分时电价标准对用户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 峰谷分时电价。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转供电用户,电网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借暖”三年费用收了不保证暖
  
  关于暖气不暖的问题,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说,2014年他们来的时候,商贸城所在的温泉路以南都没有暖气。但商贸城对过一小区打的井可用于供暖,因此前年和去年使用了对面小区的热源,且第一年供暖时物业 没有收取供暖费,供热设备运行的人工费、电费等都是由物业承担的,去年的供暖费为每平方米16元。但到今年,因为对面小区入住率上升,供热量加大,小区方提出只能供暖商贸城20000平方米,但经过物业最终核算, 确定供热面积为28000平方米。经过协商,对面小区提出可以继续供暖,供暖费为每平方米10元,但不保证暖。
  
  关于自来水的问题,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表示,因为最近一直在配合物价局整理关于电的材料,再加之他接手相关工作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他并不清楚水的问题,但他知道水费约为每吨4块6,交费方式也是预存。
  
  (豪翰商贸城下水道内污水)
  
  此外,还有多位业主分别向记者反映了保证金和商贸城3栋下水道堵塞等问题。业主说,交纳购房款时,业主们还同时交纳了10000元的开业保证金和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在符合物业规定的商铺挂上牌子、装修完、有 货物等条件后并经物业审核通过,便可退还。其中10000元的开业保证金是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分两次退还,每次退5000元。但不少业主反映,过了退款期限他们仍未收到退款。
  
  针对下水道堵塞和保证金等问题,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表示,因为临清南部片区使用温泉水,冬天会向市政下水道排放温泉水,导致水位上升,又因为商贸城的下水道比市政下水道高,水便会向里倒灌。此外还 有饭店向下水道内排放油,导致油污漂浮在水面上聚集到下水道顶部结冰,造成堵塞,仅这个月(12月)已经疏通了3次。
  
  临清信息港相关讯息随后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又针对保证金问题解释道,保证金这是他们集团公司一直执行的,在购房合同上都有相关条款。在商贸城买房的都有一万块钱的开门营业保证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市场繁荣。开门营业后半年可退还一半,再半年再退还另一半。但是开门营业有四个要求,即广告位做好,店招做好,屋里有人,屋里有货。开业后经物业审核通过后,到期即可退钱。采访时,商贸城物业负责人程先生承诺会将物业审核标准尽快公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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