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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临清企业有的要停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15:21:14
核心提示:  临清信息港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
  临清信息港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聊城市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聊城市于2018年12月1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2月13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于启动前召开驻厂员、相关企业负责人专项会议,进行重点安排部署。督导辖区有关企业在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2.各镇街要立即安排驻厂员进驻,加大对本次应急响应涉及企业的监管,签订应急告知书并认真填写落实记录,要建立用电量、进出厂车辆台账,逐项检查视频监控系统、一厂一策完善情况等,并建立起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资料档案。镇街要督促所有应急响应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与镇街环保所实现联网,随时监控生产情况。对于限产的标准,企业用电量以11月份每日平均电量的一半为准,进行限产50%。
  
  3.请各镇街对辖区已通过环评批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在本次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须同步落实停产措施(重点是铸造、木业、钢压延等行业的企业)。
  
  4.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各镇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
  
  5.自12月14日起,每天下午14:00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在预警解除后的1日内,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6.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每日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硬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的驻厂员进行追责,同时对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联系人:邢本驰  联系电话:2321823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接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12月14日至12月16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2月14日至16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我市可能出现连续3天以上重度污染天气。根据预测结果和国家区域应急联动部署,结合我市空气质量预报,现决定自2018年12月12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2月13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具体响应措施为:
  
  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产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实施全时段错峰生产的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生产,非采暖季按照应急措施清单实施应急停产或限产。
  
  煤气发生炉停用(特种行业除外)。
  
  建材行业:水泥粉磨站、水泥制品制造行业企业停产。
  
  焦化行业:延长出焦时间至 48 小时以上。
  
  铸造行业(包括使用电炉、天然气炉的)停产。
  
  玻璃行业: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降低 30%以上(较山东省地方排放标准)。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只有 1 条生产线的,可以按生产工序中的关键设备计或按停产天数计。
  
  印刷行业:印刷工序停产(水溶性溶剂除外)。
  
  钢铁行业: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实施限产。
  
  工业企业喷漆工序停产。
  
  ②扬尘控制措施
  
  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外环路范围内及各县(市)划定的区域内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③综合性措施
  
  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及物料运输。
  
  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市区、县(市)主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指导性减排措施
  
  ①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企业和钢压延加工企业,热压延工序限产50%,表面热处理工序和表面涂装工序县域内轮流停产。
  
  ②胶合板行业企业停产。
  
  ③机动车修理业:喷漆车间停止使用。
  
  ④塑料制品行业企业县域内轮流停产或限产。
  
  请各负责督导采取应急措施的成员单位自12月13日起,每天下午14:00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在预警解除后的两日内,各有关单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联系电话:0635-8909622
  
  电子邮箱
  
  临清信息港已获悉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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