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结果显示,11月13日至15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山西东部和南部、山东西部、河南北部以及关中地区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将连续2至3天达到重度污染,个别城市可能出现严重污染。
11月15日中午前后,受冷空气影响,区域污染过程预计缓慢减轻,污染带整体向南缓慢移动,京津冀中部地区有所改善,京津冀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受污染传输影响可能维持重度污染,预计16日污染过程结束。
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等7省份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启动相应级别预警。
生态环境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工作的各现场工作组将重点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相关减排措施,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要求各地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2+26”城市驻点专家组将持续开展重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并为地方“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提供技术指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聊城市于2018年11月14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于启动前召开驻厂员、相关企业负责人专项会议,进行重点安排部署。督导辖区有关企业在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
2.各镇街要立即安排驻厂员进驻,加大对本次应急响应涉及企业的监管,签订应急告知书并认真填写落实记录,要建立用电量、进出厂车辆台账,逐项检查视频监控系统、一厂一策完善情况等,并建立起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资料档案。镇街要督促所有应急响应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并与镇街环保所实现联网,随时监控生产情况。对于限产的标准,企业用电量以10月份每日平均电量的一半为准,进行限产50%。
3.请各镇街对辖区已通过环评批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在本次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须同步落实停产措施(重点是铸造、木业、钢压延等行业的企业)。
4.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对各镇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
5.自11月14日起,每天下午14:00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在预警解除后的1日内,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6.市政府将组成督导组,每日对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硬的镇街进行通报批评;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的驻厂员进行追责,同时对企业进行顶格处罚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联系人:邢本驰 联系电话:2321823
电子邮箱:
临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重污染天气温馨提示
接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聊城市于2018年11月14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做好防护措施。提示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临清信息港为您提供消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