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临清信息港(http://www.lqxxg.cn/)服务大家,欢迎分享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将为您信息免费推广,现在免费注册会员,即可免费发布各类信息。
关闭
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临清新闻资讯 » 本地新闻 » 正文

临清2家医疗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

发布时间:2018-09-06 15:14:42
核心提示:  临清信息港讯近日,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8家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包括临清2家医疗机构。   
  临清信息港讯近日,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8家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包括临清2家医疗机构。
  
  临清市中医医院: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4800元处罚。
  
  临清市中医医院:超范围开展中医妇科专业,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600元处罚。
  
  临清正骨医院:未按规定对排放的医疗污水进行检测,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0元处罚。
  
  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依法对进行其罚款4000元处罚。
  
  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超范围开展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600元处罚。
  
  朱老庄镇供水站: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冠县人民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0元处罚。
  
  聊城市东昌府区第二人民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许可擅自从事终止妊娠技术,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7784.9元处罚。
  
  冠县中医医院:未按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罚款4000元处罚。
  
  临清信息港方面获悉山东宏利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生产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聊城市卫生计生委依据《消毒管理办法》依法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处罚。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图片新闻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临清2家医疗机构因违反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版权与免责声明
最新分类信息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