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本报讯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人王某,为了能够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竟花钱通过非法渠道套用别人信息办了一本准驾车型为“A2”的假驾驶证,被临清交警查获,依法对王某处以40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日。
2月26日21时许,临清大队乡镇二中队民警在南环转盘处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中,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豫J8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向民警驶来,执勤民警示意该车靠边接受验查。驾驶人在出示驾驶证的瞬间,民警发现司机神情紧张,动作很不自然,而且不敢正视执勤民警的讯问。民警敏感的觉察到其中一定有猫腻,接过驾驶证仔细查看,发现该证的字体、颜色和印章有许多可疑之处。民警利用移动警务通对该驾驶人提供的名为卢某的驾驶证件进行网上信息比对,发现系统上显示的照片为另一人。经进一步查询核实,驾驶人提供的驾驶证为套用他人信息伪造。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驾驶员只好坦白承认其真实姓名为王某,实际持有驾驶证为B2证,由于准驾车证不符,害怕上路被交警查获,就通过非法渠道伪造了这样一套驾驶证。
驾驶人不但偷鸡不成 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使用伪造他人驾驶证予以记12分,罚款4000元并处15日的行政拘留,驾驶证B2也被降级为C1,可谓教训惨痛。
警方提示
临清信息港要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