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据新闻报道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金融人才激励机制,优化金融人才发展环境,引进、留住更多的金融高端人才,更好地服务临清市金融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临清市委办公室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我市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金融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8〕1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市金融办拟定了《临清市金融高端人才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临清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高端人才每年奖励一次,每次不超过2名
金融高端人才的奖励对象为在临清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企业中从事金融工作,并于上一年度在临清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金融高端人才。金融高端人才每年奖励一次,每次奖励不超过2名,管理期限为1年,同一人一般不得连续获得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3次。奖励对象和金额主要根据金融人才上一年度经济社会贡献度确定,统筹考虑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金融业态人才的情况。
金融高端人才奖励申报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金融高端人才的推荐主体为驻临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各驻临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负责遴选推荐人选,并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推荐名单后报市金融办汇总。市税务局对推荐人选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对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市金融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及有关单位,依据推荐人选对我市经济社会贡献度,遴选提出初步奖励名单。
临清金融之星每年选拔10名左右,每人每月200元补助
临清金融之星是指在临清市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业务一线或中后台运营、科技等部门从事具体业务操作类岗位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突出业绩贡献,在本领域发挥较大影响带动作用、得到业内广泛认可,经选拔认定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临清金融之星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一年。临清金融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选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临清金融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补助资金200元,补助资金每年集中发放一次。强化教育培训,优先参加临清市组织的金融人才培训活动。
临清金融之星在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安排下,应积极参加行业技能交流会议、技能演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和具有特色的操作方法。配合做好临清金融之星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各级人才服务基层活动。
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临清金融之星档案,每年年底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评估“优秀”的,经用人单位和本人同意,且符合临清金融之星选拔条件,可参加新一批临清金融之星选拔申报,最多连续评选2个管理期。期满评估“不合格”的,取消次年申报临清金融之星资格。
临清信息港讯息汇总临清金融之星在管理期内不再从事一线具体业务操作岗位工作或者调往市外的,可继续保留临清金融之星资格,但不再享受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