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进行报道记者从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日,有群众举报,育新路与永济路路口的垃圾箱旁有未经处理的餐厨垃圾被随意倾倒在主干道上。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过对餐厨垃圾的识别和现场询问得知,该垃圾来自附近的一家饼卷肉店铺。
经查,该店在经营过程中,始终未按照规定将餐厨垃圾放入专用收集容器,交由环卫处上门收集餐厨垃圾专用车辆处置,而是多次随地倾倒未经处理的餐厨垃圾。该行为严重污染道路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店限期整改,并根据《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15条、第25条规定,依法对该案立案调查。
根据《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15条、第25条规定,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未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门收集容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临清信息港市民报道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倒乱倒餐厨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望广大餐饮经营业户引以为戒。同时,欢迎市民朋友积极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635-702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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