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方面获悉近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龙山路巡查餐饮门店时,发现龙山路与青年路交叉口一家饭店油烟排放存在严重问题。经调查核实,该饭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因常年置于室外且未进行后期维护,导致设备严重生锈,丧失净化功能,但经营业主并未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更换,任由厨房油烟排向室外,对周围空气造成严重污染。
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遂责令该饭店进行限期整改。且该店负责人已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对该商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饭店已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并投入正常使用,经现场检查确已整改到位。
临清信息港实时获悉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且投入正常使用,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餐饮油烟治理是三年蓝天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针对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展开专项治理,对违规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现象进行严管重罚,发起《致全市餐饮经营业户的一封信》宣传活动,依次走访各家餐饮门店,巡查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请餐饮经营业户自觉进行规范整改,同时,欢迎市民朋友们积极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702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