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为您提供消息近日,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被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13年11月,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人黑某伙同河北籍黑某、赵某、王某等四人以在临清市尚店镇成立临清市某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为由,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公开向社会吸收存款,且吸收存款项并未用于中药材的种植经营活动,共计造成约242户储蓄户3038835.5元的损失无法挽回。
近日,山东省临清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将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临清信息港实时获悉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于2013年4月22日在临清市刘垓子镇某村成立临清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聘用犯罪嫌疑人范某、张某担任业务经理,聘用吴某担任会计。临清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后,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范某、张某、吴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准,,采取以入股为名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分红的手段,把以刘垓子某储蓄信贷员为主的社会人员,发展为临清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代办员,在社会上公开宣传吸收存款信息,以高息为诱饵,以投资、入股等名义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吸收资金数额巨大,给受害人造成损失500余万元。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