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信息港近日报道近日,临清市检察院专门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青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杨青检察长传达了聊城市院田超英副检察长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史振顺副检察长讲解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杨青检察长指出,这次调度会是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为今后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工作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组织领导。必须始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对标中央、对标任务,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开展。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对中央会议、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要深刻领会,精熟于心,准确运用,做到不枉、不纵、不漏。三是强化制度、人员保障。成立专班,建立规范运行的办公室,成立检察官办案组,形成较为稳定的办案组织。各内设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履职,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成效。四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发挥派驻检察室、控申等内设部门的作用,通过宣传标语、宣传册,走街入户、“两微一端”等方式加大宣传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严打声势。五是对照督导重点找短板。要高度重视中央对山东即将开展的督导检查,围绕督察重点内容全面查找不足,及时进行整改,逐项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督导检查不出问题。
临清信息港消息:随后,在全体干警大会上, 向全体检察干警传达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内容,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强化思想认识,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责任担当,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的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