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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国土资源局同临清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31 12:18:01
核心提示:  临清信息港创新报道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实施城镇建设的需要,拟征收北关居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

  临清信息港创新报道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实施城镇建设的需要,拟征收北关居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临清市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临清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北关居土地位于华美路以南(北关居),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0694平方米,其中:

  农用地30694平方米(耕地30388平方米,农村道路306平方米)。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二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5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230.20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该地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已补偿到户,原承包户无异议,本方案不再作补偿。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拟对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230.205万元,由临清市财政局拨付到北关居委会,由居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居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临清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69.0615万元,由临清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临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年路街道、北关居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此方案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5日止。本方案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示。

  临清信息港方面获悉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临清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临清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协调申请;协调不成的,可自收到协调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裁决;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临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示。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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